著力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海關監管機制
日期:2021-09-29
9月24日,海關總署舉行例行記者通報會,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司長王勝介紹了海關在規范市場秩序、推出系列便民惠企措施及改革等有關情況。


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司長 王勝
高立強/攝
企業管理和稽查司主要負責企業的資質管理、信用管理、保稅監管、稽核查管理以及屬地查檢等業務,業務多與企業直接相關。近年來,海關總署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化信用管理制度改革,著力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海關監管機制,履職盡責,強化監管,優化服務,穩外貿、促發展,特別是在規范市場秩序、為外貿企業降本增效等方面積極作為,推出了系列便民利企措施及改革。

海關總署辦公廳副主任 俞曉丹
高立強/攝
報關單位備案實現“全程網辦,全國通辦”
為加快推進便民利企提升工程,切實為群眾辦實事,海關積極推進報關企業“許可”改“備案”,對報關單位全面實施備案管理,出臺“全程網辦、全國通辦”等便民利企措施。企業可在全國任一地點登錄“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提交備案申請,經所在地海關審核辦結后,自行打印備案回執,全程無紙化網上辦理;對于企業選擇所在地海關錯誤的,由收到申請的海關首問負責,聯系其所在地海關辦理,真正實現企業“零跑腿、零成本”“任一地申請、一次辦理”。截至2021年8月底,全國海關備案報關單位為159.87萬家,同比增加5.70%。其中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157.71萬家,同比增加5.58%;報關企業2.16萬家,同比增加15.89%。
下一步,海關將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系溝通,不斷完善信息共享和數據交換機制,積極推動報關企業備案納入“多證合一”改革。
近年來,海關總署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快推廣‘經認證的經營者’國際互認合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成員國、中東歐國家和重要貿易國家為重點,全力推進互認合作進程。
截至2021年8月底,中國海關已經與新加坡、韓國、歐盟等20個經濟體46個國家或地區簽署了AEO互認安排(協定),互認國家或地區數量居世界首位。其中,包括19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5個RCEP成員國和13個中東歐國家。中國AEO企業(高級認證企業)對AEO互認國家或地區進出口額占到其進出口總額的約60%。中國海關AEO企業出口到互認國家(地區)的貨物,能夠直接享受當地海關提供的減少單證審核、減少查驗、優先辦理、非常時期優先通關、指定協調員提供專屬服務等多項便利措施,顯著降低港口、碼頭、物流等貿易成本,提升企業競爭力。問卷調查顯示,我國AEO企業出口到互認國家(地區),有73.62%的企業境外通關查驗率有明顯降低;有77.31%的企業境外通關速度有明顯提升;有58.85%的企業境外通關物流成本有一定降低。此外,中國海關已經順利申辦2023年WCO第六屆全球AEO大會,該大會是AEO領域最高級別的多邊合作會議,每兩年舉辦一屆。下一步,海關總署將繼續全力推進AEO互認合作進程,幫助中國AEO企業在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享受海關便利措施,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
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加工貿易企業規模不斷擴大,集團化運作的趨勢不斷提高,保稅貨物在集團內不同企業間自由流轉、協同加工的需求迫切。2020年以來,海關總署啟動了企業集團加工貿易監管改革試點工作。企業集團加工貿易監管模式改革降低企業運營成本,使企業獲得改革紅利。主要體現在:
一是保稅料件自由流轉,確保供應鏈穩定。改革打破了加工貿易保稅料件僅限于企業自用的限制,允許保稅料件在集團內跨企業流轉、跨企業存放,有效解決集團內企業供應鏈緊張的痛點。二是便利不作價設備流轉,提高生產效率。改革中允許不作價設備通過結轉方式在成員企業間調配使用,有力提升了不作價設備的利用效率。三是外發加工手續簡化,減輕企業負擔。改革中允許集團內成員企業間開展外發加工業務不再向海關辦理備案手續,充分發揮企業自律管理的作用,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同時全工序外發免收擔保金直接減少了企業的資金占用。四是放寬料件串換限制,助力企業融入雙循環。疫情期間,部分企業保稅料件短缺,改革中放寬了對來料加工料件串換限制。企業在取得料件所有人授權同意的前提下,可采購符合監管要求的國產料件代替生產,在保障生產連續性的同時也提高了國產料件的使用率。截至目前,已有20個海關開展了企業集團加工貿易監管改革試點,共有63家企業集團的184家企業參與試點,試點企業開展保稅料件及不作價設備結轉、外發加工、料件串換、貨物自主存放等業務1.3萬票,參與試點企業加工貿易進出口值2066.9億元,減免保證金(保函)約8.6億元,節省企業物流、報關等費用3298.4萬元。下一步,海關總署擬于近期發布公告,全面推廣企業集團加工貿易監管模式。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六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國函〔2020〕96號)要求,海關總署在總結評估鄭州海關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已于9月10日發布公告,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廣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模式”。
退貨中心倉模式是指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模式下,跨境電商企業境內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倉儲企業可在區域內設置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退貨專用存儲地點,將退貨商品的接收、分揀等流程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開展的海關監管制度。對于企業來說,實現了運營成本集約化。允許電商企業將原本設在區外的專門退貨倉庫內遷至區內,節省了區外專門設立退貨倉庫的租金、人力、頻繁裝卸、來回運輸的成本。據試點企業反饋,該模式能為企業單月節省倉庫租金、人力成本等約10萬元。對于消費者來說,實現了退貨體驗流暢化。消費者退貨包裹直退入區,節省了退貨在區外區內2次裝卸環節,壓縮了整體退貨時間。據企業測算,該模式可平均壓縮整體退貨時間5至10天,緩解了跨境電商進口“45天”的退貨運抵時限壓力。下一步,海關總署將做好政策解讀,實時跟蹤推廣進展,及時總結社會成效,做好政策評估工作。同時以推廣退貨中心倉等舉措為重點,按照“規范管理、優化服務”思路,爭取出臺更多促進跨境電商發展的舉措,以促進新業態健康成長。
海關稽查是海關實施后續監管的重要履職方式和執法手段。近年來,海關總署積極改革、創新稽查工作方式,努力筑牢進出境后續監管防線。
一是大力開展專項稽查,守護國門安全。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強化進口固體廢物后續監管,連續五年對進口固體廢物行業開展8輪專項稽查行動,累計稽查企業4297家,查發問題企業686家,均已按照規定處理。同時,突出稅收重點領域、重點企業、重點商品,加強稅收后續監管。十三五期間,稽查追補稅437.08億元,比“十二五”期間增長150%。二是深化主動披露制度改革,引導企業自律管理。海關總署不斷創新和優化主動披露制度,增加網上報送方式,拓寬主動披露報送渠道;增加主動披露接收部門,實行多地自選報送,使企業足不出戶即可實現秒披露。今年1-8月,辦結主動披露作業2358起,同比增長46.37%。同時,海關總署積極探索大數據和智能化,研究推行“互聯網+稽核查”,實行隱形監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和“放管服”總體改革要求,海關創新“多查合一”工作模式,不斷提升核查效能,整合涉及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進出口食品安全、企業管理、保稅、海關統計、關稅等7個領域69個后續核查事項,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促進企業規范經營和健康發展,維護健康有序的進出口秩序。
2021年1-8月,全國海關共辦結核查作業25325起,同比增長21.03%,查發問題作業14899起,查發率58.83%,督促企業規范整改的作業4149起,其中涉及企業硬件設施的1291起,涉及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1692起,涉及企業操作不規范的2554起。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總體改革要求,推動核查監管措施改革。主要有以下三項:一是與市場監管部門推動跨部門聯合抽查,兩部門對食品類企業的檢查項目整合縮減了43項,對出口化妝品生產企業檢查內容整合縮減了33項。截至目前,全國海關已完成聯合抽查1036起,查發問題462起,有效節約了行政資源,減輕了企業負擔,社會效應良好。二是推行守法企業“自查結果認可模式”改革,在確保監管有效的前提下,按照“企業自愿、風險可控、審慎認可”的原則,促進誠信守法便利,提升企業自律意識,顯著降低海關執法成本和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試點期間,對109家高級認證企業開展核查,壓縮下廠頻次116次,平均作業時間縮短80%。三是推進“采信第三方出具報告制度”試點,在企業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對其主動提供的第三方報告在進行符合性評估后予以采信,科學利用第三方機構專業技術優勢,有效對標先進標準,提升海關監管效能,降低企業合規成本,減輕了企業負擔。截至目前,已開展261起采信作業。
海關依法對進出口貨物開展執法檢查,對于一些在口岸無法開展的執法檢查活動,需要在屬地實施。海關總署以強化監管為重心,不斷提升監管效能,持續加強對進出口商品、食品、動植物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
進口方面,海關部門對于法定檢驗的進口貨物,在屬地嚴格按照我國的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對進口貨物進行檢驗,嚴把進口安全關,維護國內企業和消費者的權益。出口方面,海關部門在企業貨物正式出口申報前,在屬地對法定檢驗的出口貨物,依法完成檢查工作,不斷提升出口貨物質量安全水平,助力企業提升出口通關速度。信息來源“海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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